---
title: "提升人才結構 考試院修法強化中高階聘用比例!"
slug: newds
url: https://www.shareschool.com.tw/posts/newds
published_at: 2025-10-02
modified_at: 2025-10-02
author: "高效函授"
category: "國考公職"
access: public_access
---

# 提升人才結構 考試院修法強化中高階聘用比例!

By **高效函授** - 高效函授 | 2025-10-02

訊息來源：考試院 發佈時間：2025-09-19考試院今(18)日院會審議通過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（以下簡稱配置準則）修正草案，放寬各官等的配置比率，將原本框限各機關應配置的基層員額最低標準，酌予調降，以相對增加較高職等的員額空間，使各機關可以依業務專業需求進用中高階人力；並增修簡任非主管職務的設置，進一步提升機關人力結構的合理性。本修正草案將儘速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後發布施行。考試院說明，本配置準則主要是在規範各機關的公務人力結構，包含職稱選置、各官等職等員額比率等，使委任、薦任、簡任人力能得到合理配置。惟考量到社會環境變遷，公務人力結構與主要業務人力配置已經有所改變，行政院所屬機關亦大致完成組織調整，為了能更符合現行機關實務運作需求，本次修正主要在調降委任人力的配置比率，以擴大薦任人力的配置空間，強化機關業務承辦主力，以達育才及留才成效。本次修正的相關重點包括：一、調降委任官等職務（第一至五職等）的設置標準及配置比率：基於行政機關的基層事務工作多數已委外或資訊化，並考量機關員額配置的彈性，酌予調降機關應置委任官等職務的標準；另將委任官等員額的配置比率通案調降5%，而業務屬性攸關民眾生命安全的機關，如工程、環保、社會福利機關等，更額外調降委任比率，以增加更多薦任人力空間。二、放寬薦任官等職務（第六至九職等）的配置比率：考量機關業務日趨高度專業，為利延攬優秀人才，將薦任第六、七職等職務的配置比率酌予調降5%至15%不等，以增加更多薦任第八、九職等人力空間。三、調整簡任官等職務的配置規定：為因應中央三級機關高階人力參議的設置，增訂該職務的配置標準；另配合機關實務需求，調整中央二級、中央三級、直轄市政府及縣（市）政府簡任官等職務的配置標準，以作為機關內高階職務配置的規範。考試院表示，本次修正是基於政府部門業務日趨多元，為進一步優化各機關的公務人力結構，增強機關在人才運用上的彈性，以促進各項業務的順利推展。這些調整應有助於提升機關運作效率，同時也能為公務體系注入更多活力與彈性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