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3/21-03/22高雄Ⅱ期-土地利用推動師【共有整合 x 工業地產實戰課】

掌握醫療產業購地思維,學會處理「賣不掉、分不開」的共有土地,創造資產最大化。

03/21-03/22高雄Ⅱ期-土地利用推動師【共有整合 x 工業地產實戰課】
土地利用推動師-高雄Ⅱ期假日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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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

此課程相關活動,學思酷保有解釋及變更之權益。

土地利用推動師 課程定位與目標 

熟稔共有不動產整合、處分及有效利用,洞悉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運用。

認識工業用地系統,土地使用原則、限制及附帶條件與容積獎勵機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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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2H課程亮點+專業結訓證書 

  • 共有人間的財產保衛戰
  • 共有人、建商、財產間的無間道
  • 致命實務與法治陷阱的對話
  • 土地使用原則與限制
  • 認識工業用地系統(合法設廠土地)
  • 聚集利益及媒合眉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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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誰必須參加?提升核心競爭力! 

  • 不動產從業人員、記帳士、律師、會計師等不動產從業人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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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授課場次、地點與時間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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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課程收費與團報&課程諮詢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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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利用推動師【第1天授課大綱】

授課時間:09:00-12:00、13:00-16:00

  • 一、前言
  • 二、共有態樣
  • 三、共有土地處理技巧

Q1.何謂同一條件?

Q2.共有人可以為土地法34條之1第一項出售時之承買人嗎?

Q3.請問公同共有可否有土地法34條之1適用?出售時,有無優先承買權?

Q4.甲乙二人共有土地一筆應有部分各2分之1,嗣甲死亡,其應有部分由子ABC三人共同繼承,並以公同共有型態辦竣繼承登記(假設潛在應有部分相同),其後AB二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一項規定將ABC三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之全部出售第三者,此除(他共有人)乙及C(他公同共有人)是否均有優先承買權?

Q5.公同共有人出售給分別共有人有無違背執行要點第三點的規定?

Q6.無多數決將共有物信託給第三者?

Q7.信託給個人後,有無土地法第34條之1的適用?

Q8.受託人可否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處分委託人共有物?

Q9.提存你有辦錯嗎?

1.公同共有人為提存人(.應有部分或全部土地為公同共有)

2.公同共有人非提存人

3.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併存

Q10.共有人處分共有物時,他共有人提出共有物分割,登記機關傾向駁回共有物申請案?請討論之。目前許多登記機關提出(851024日台(85)內地字第8510170號函合理性之探討?)

Q11.

1.法院在裁判分割時採行變價分割方法者何時發生物權變動之效力?又變價分割判決確定時有無土地法第34條之1的適用?

2.若進行變價分割程序時有無土地法第34條之1的適用?

Q12.通知

Q13.同意出賣不動產之共有人與第三人訂立契約時間,應在通知他共有人之前或之後?

Q14.招領發生送達效力嗎?

Q15.甲地爲ABCDE共有,各五分之一,ABC三人將甲地整宗出售。對DE為優先購買權通知。DE同時合法主張優先購買,且自行協調D購買三分之二,E購買三分之一。請問DE主張有無違法新執行要點第12點第3項規定?

Q16.三筆地號土地共有人部分不相同或均相同,若一併出售給第三者,請問三筆地號土地要分別說明地價嗎?其優先購買權如何?

Q17.以一般地上權設立之土地,共有人出售共有土地時,地上權人優先承買權為何?

Q18.買賣契約書與主張優先承買契約書如何訂定?

Q19.不同意之共有人可否為契約上之出賣人且他共有人領取受領證明,可否將受領人在公契上用印?

Q20.何謂起訴文件?

  • 四、實務例題討論

土地利用推動師【第2天授課大綱】

授課時間:09:00-12:00

  • 一、工業用地(醫療服務)態樣及供給系統種類。
  • 二、設立工廠(醫療產業)適宜區位(運輸成本及勞動成本)及容許使用原則。
  • 三、企業主購置產業用地着眼點及影響工業地產價格因子。

授課時間:13:00-16:00

  • 四、工業地產(產業用地)買賣簽約應注意關鍵要項。 
  • 五、何謂容積獎勵?其適用時機。
  • 六、為地盡其利洞悉工業地產毗鄰地變更商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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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利用推動師發證單位:

智基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x志光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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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課程收費與團報&課程諮詢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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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要點

課程重點1:聚焦工業地產與醫療產業鏈。 從醫療服務態樣的土地供給系統出發,深度剖析工廠設立的區位成本(運輸與勞動)與容許使用原則。我們將帶您洞悉企業主購地時的關鍵因子,並教授如何運用「容積獎勵」與「毗鄰地變更」商機,實現地盡其利、資產價值最大化。

課程重點2:攻克共有土地開發的法律深水區。 以《土地法》第 34 條之 1 為核心,透過 20 個實務最常遇到的核心 QA,徹底拆解公同共有、分別共有在處分、提存、送達及優先承買權行使中的種種爭議。課程將直擊「裁判分割與多數決處分衝突」、「招領送達效力」及「法院變價分割」等專業難點,確保您在處理複雜產權時能精準避雷、合法達標。

結論:這不只是一門法規課,更是一場讓您具備「解決產權僵局、創造土地商機」能力的實戰特訓。

關於講師

林育智
土地開發地政專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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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欽明
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榮譽理事長

秉持擁抱土地.誠信僕實的經營理念,提供高品質、高效率之不動產相關服務;專業的態度、前瞻的格局,以回饋鄉親為前提,期許與您共創雙贏的局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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